【明報專訊】佔中三子被判監16個月,獲判緩刑兩年的退休牧師朱耀明昨表示,預計最快兩周內決定是否上訴,主要認為今次定罪對言論自由的影響很大。 朱耀明昨日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希望就定罪提出上訴,但仍需與律師商討,預計兩周內會有決定。他認為今次的公眾妨擾罪名並不恰當,重申當時三子自首,只承認參與未經批准的集會。對於有意見認為刑期太輕,他說9人爭取的是公眾利益,而非私人利益,「他們是為香港人下一代」。 法官陳仲衡前日在判刑時考慮多個案例,包括英國上訴庭公眾妨擾案例「R v Roberts」,該案法官曾表明於和平非暴力行動中,在無其他適用刑罰下,才應判處即時監禁。陳仲衡表示,該案被告不被判監,是因為有為行為表達悔意,但佔中案各被告不論在庭上作供、書面陳述及求情,均無表達悔意。 對於法官表示被告從無就佔領運動向公眾致歉,朱耀明澄清,戴耀廷與陳健民曾經在佔領期間公開致歉,又曾到銅鑼灣「佔領區」的小店致歉,並呼籲市民多光顧小店(見表)。 張達明:法官錯理解案例 忘記自己角色 出席同一節目的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法官錯誤理解該案例的量刑因素重點,不應以被告有否向公眾道歉,作為是否判監的分界線,質疑法官「忘記了自己的角色」。他認為法官為案件作出事實裁斷時,應想像自己為陪審團,從公眾的角度,去考慮各被告行為對於公眾是否已超越合理界限並造成公眾妨擾。 曾偉雄:再聞「違法達義」會直斥 另外,佔領運動期間時任警務處長曾偉雄接受內地傳媒中央社專訪表示,判決給予社會公義一個交代,也反映法治社會中,政治不可凌駕法律。他又稱香港的成功在於穩定,「沒有了穩定,它什麼都沒有」。他說維護香港穩定,最重要是守法,「要是再有人跟我說『違法達義』,我會直斥其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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