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早前提議為美容和健身服務消費合約設3個工作天或7日冷靜期,諮詢期下周一結束。消委會總幹事黃鳳靰磳隉A不良銷售手法整體投訴數字下降,但涉及健身的投訴多年未回落,每年維持500至700宗,而大部分投訴人於簽約當天或翌日已後悔,相信法定冷靜期可起一定保障。 「大多簽約即日或翌日後悔」 消委會近年收到有關不良銷售手法的投訴整體數字下降,但涉及健身行業的投訴個案卻未見下滑,撇除因店舖結業引發的投訴,每年投訴個案維持於500至700宗的水平,當中涉及銷售手法的投訴佔多數,去年相關投訴數字按年升近九成。而今年首兩個月,涉銷售手法投訴個案佔整體逾六成。 黃鳳靰磳隉A大部分投訴人於簽約當天或翌日已後悔,按政府早前建議為涉款3000元或以上的美容或健身服務消費合約設冷靜期,相信可為消費者帶來一定保障。消委會營商手法研究及消費者投訴審查小組主席鄺祖盛補充,處理不良銷售手法需多管齊下,設立法定冷靜期之餘,亦要消委會監察、海關執法。 議員:立法應阻「灰色地帶」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認為,雖然近年警方及海關加強打擊,但每每都是職員被捕,負責人逃之夭夭,之後再改頭換面以新公司繼續哄騙市民。工聯會議員陸頌雄表示,今次健身中心用「購買禮券作支付健身會籍」等「創意」手段,企圖走「法律罅」,認為冷靜期立法時應研究杜絕有關「灰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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