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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洲覆核王」郭卓堅(中)申請司法覆核單程證名額,昨被高院駁回。(戴晴曦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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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法庭非申訴專員」 高院駁回郭卓堅單程證覆核

【明報專訊】「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早前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特首林鄭月娥減少單程證名額,以符合香港公眾期望,並要特首改正行政失當。高院昨頒下判辭指出,法庭不是申訴專員,無權監督任何政府官員有否行政失當,駁回郭卓堅的申請。

郭卓堅早前入稟要求法庭頒令,特首林鄭月娥應嚴格執行《基本法》第22條,以減少單程證名額。法官周家明頒下的判辭指出,根據《基本法》第22條,限制新移民定居香港的數目由中央決定,而非香港政府。

周官指出,根據《基本法》第154(2)條,法庭雖具司法監督權,但當中不包括制定、修改或執行出入境的政策。周官又指出,法庭不是申訴專員,無權監督任何政府官員或部門的行政表現,或有否行政失當,故駁回申請。

郭卓堅在庭外稱,香港應該向中央反映「食唔落」的情G,而非「煮鬻A就要食」,盼特首能直接向北京反映。

【案件編號:HCAL4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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