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在律政司工作逾20年、現年47歲的刑事檢控科副刑事檢控專員許紹鼎近日請辭,將轉往私人執業。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表示,許在行內經驗豐富、備受尊重,對其辭職感可惜,並關注近年刑事檢控人員的任命和確認程序有不公開、不透明等問題,例如前年12月政府公布委任梁卓然為刑事檢控專員,然而至昨日才正式刊憲特首批准其任命,令公眾質疑是否隱藏不尋常因素。律政司回應稱有關安排與一般委任部門首長相符。
許結束23年檢控生涯
《星島日報》昨日報道引述消息稱,許紹鼎兩周前向律政司請辭,扣除累積的假期,最快可於3月底離開,結束他在刑事檢控科23年的工作生涯。報道指出,許紹鼎離開律政司,待過「冷河期」後,會轉為私人執業。消息人士向本報確認,許將加入包樂文資深大律師辦事處(Plowman Chambers),暫未知道其履新日期。
本報昨向許紹鼎查詢有關請辭一事,他透過律政司辦公室秘書回應稱不作評論,亦沒有補充。律政司回覆稱不會評論涉及個人資料的查詢;至於許離開律政司後將由誰接任,發言人指有適當的人事接任安排去填補空缺,確保部門正常運作。
前任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2017年9月8日卸任,其後由3名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譚耀豪及許紹鼎輪流署任刑事檢控專員一職。同年12月29日,政府發新聞公告宣布委任梁為刑事檢控專員,然而至昨日政府才正式刊憲,宣布特首批准其任命,而憲報中提到其委任日期為去年6月29日。
許紹鼎1995年在港取得大律師資格,並加入律政署任助理檢察官,2015年獲委任資深大律師,而梁卓然亦是於該年取得資深大律師資格。法律界有傳許紹鼎考慮到就業前景等因素,最後決定私人執業。
郭榮鏗:遲刊憲惹人猜疑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稱,許在行內富經驗、備受尊重,對其辭職感可惜。他亦認為,許的離職令人關注律政司內部就刑事檢控人員的任命和確認程序有不公開、不透明等問題。他說,政府公布委任梁卓然與刊憲之間超過一年屬不合理,令公眾質疑是否隱藏不尋常因素。他表示,近期有多宗涉及律政司的爭議,包括UGL事件,會令公眾質疑政府是否透過官員的人事任命程序,干擾正當的刑事檢控程序。他質疑律政司的人事任命制度出現非常嚴重問題,促請律政司長鄭若驊交代。
律政司:安排與一般相符
律政司發言人回覆稱,梁卓然獲委任為刑事檢控專員,有關任命於2017年12月29日公布及刊憲其署任安排,而他由同日起署任刑事檢控專員6個月,安排與一般委任部門首長安排相符。在署任期完結及完成相關行政程序後,梁於2018年12月下旬獲公務員事務局批准正式晉升為首長級第6級律政人員,生效日期追溯至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