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曾為攀石界世界冠軍的「包山王」黎志偉,2011年底遇車禍導致下半身癱瘓,2014年入稟高院向兩肇事司機索償,案件昨續審。黎表示,近年身體狀G不斷轉差,加上醫療失誤令他承受一年痛楚,無法成為稱職的攀石教練。案發時路經意外現場的證人說,見到首被告下車查看傷者時,被告雙腳穿人字拖。 原訴黎志偉稱,2016年停教港隊後,仍有出任私人教練,惟已感到身體有多個問題,包括盆骨及神經痛、尿道感染等,令他經常取消課堂,令學生失望。2017年12月起他再沒教攀石。 3次檢查始發現膀胱石 醫生致歉 原訴指出,事發以來接受公立醫院醫療服務,惟因曾遇到醫療失誤,加上壓瘡傷口不斷復發,希望能有經濟能力轉到私人機構接受治療。他解釋,2014年時不斷發燒、尿道感染,公院為他做3次檢查,才發現其膀胱內有一粒大如雞蛋的膀胱石,須即時做手術,當時醫生亦不斷向他致歉,指是工作太繁重導致失誤。 現居屯門兆山苑的原訴,希望搬往交通較方便、傷健設施較完備的西鐵屯門站上蓋瓏門。被告方質疑,原訴曾否考慮屯門其他租金較便宜的屋苑時,原訴指被告方提議的屋苑部分靠近村屋,由於部分狗會追趕輪椅,他亦曾被流浪狗撲倒,故不考慮;輪椅使用者雨天出門亦非常麻煩,瓏門能避免經過室外地等車。 證人稱被告一穿人字拖 一高車速 原訴方昨亦傳召在港鐵任維修員的周國威作供,在2011年12月9日晚上10時多,周駕車沿屯門公路返家,以時速80公里在左三線行駛時,次被告徐紹輝駕駛的車高速追貼其車尾,他遂轉線,讓次被告駛過其車。約一分鐘後,首被告唐洪國私家車亮起煞車燈及冒白煙,周駛至其車後10米見到,穿人字拖的首被告在車前望了一會,返回司機位旁。聆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HCPI 12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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