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最低工資委員會去年10月底向行政長官提交最低工資水平的建議報告,消息指出,前日行政會議已接納建議報告,同意將最低工資由34.5元上調至37.5元,將於今年5月1日生效,預料超過15萬僱員受惠。 本港自2011年制定法定最低工資,每兩年檢討一次。今次為本港第五個法定最低工資,加幅達8.7%,為歷年最高。 政府統計處數字顯示,2017年本港近15.7萬名僱員時薪少於37.5元,料主要是清潔工人及保安受惠。根據《最低工資條例》,僱員不論是否按《僱傭條例》的連續合約受僱,都受到法定最低工資的保障,但不適用於留宿家庭傭工、《最低工資條例》訂明的實習學員和工作經驗學員,以及《僱傭條例》不適用的人。此外,殘疾僱員同樣受法定最低工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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