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西貢區議員方國珊被西貢大網仔一地主入稟指其違約建丁屋案,要求她賠償600多萬元等。方國珊昨否認違法套丁,又稱「我有個夢想是協助村民起村屋」。 方國珊前日與父親到庭,並通知記者其父離開法院時可在庭外拍照,她則在場提供新聞稿談及其一方立場。原訴方昨早指出,方國珊昨日向傳媒評論本案內容並有相關報道,提醒方的行為或會構成藐視法庭。 方反駁稱,自己一向為人低調,「迫於無奈」下才與父親讓記者拍照;她又說,從報道才得知被追討600多萬元,質疑是原訴向傳媒披露。 沒有律師代表的方國珊陳辭指出,1995年她有份投資的地產公司「田宅行」,與現已離世的涉案土地地主何淑明女士簽訂協議。她稱,何女士的土地屬郊野公園用地,故與田宅行合作,向地政署更改土地用途。 批原訴方建成拒收 過橋抽板 方國珊稱自己花費了1200萬元,但對方一毫子都沒有付出。她又批評何女士的孫兒貪心及「過橋抽板」,她於2008年建成兩幢丁屋後,原訴方拒絕接收。 法官質疑,方涉向政府作虛假陳述,又提及有男丁因套丁而判監。方否認指控,強調是合法的土地發展,又指原訴方大量參與合作計劃,若她違法,原訴一方亦然。 【案件編號:HCA 2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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