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是次解封的英國檔案,包括透露英方官員建議刑事檢控專員獨立於律政司署的〈香港檢察機關〉報告,是香港本土研究社在今年4月向英國國家檔案館提出上訴後才得以解封。該社稱,現時仍有約1150份與香港有關、估計佔相關檔案總數六成的文件,未有如期解封,未來會徵集義工,繼續透過英國《資訊自由法》上訴,令檔案館釋出更多與香港前途談判有關的文件。 本土研究社成員姚躍華表示,相關約1150份密檔未有按期(一般檔案屆滿30年後開放、2010年修例改為20年)解封。英國《資訊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 2000)有規定,如任何人對文件未有按期解封不滿,可引用該法提出上訴。該社成員在今年4月選取不同範疇的10份文件,向國家檔案館和英國信息專員辦公室(Information Commissioner's Office)提出上訴,經公眾利益測試(Public Interest Test)後,國家檔案館於今年12月決定公開5份文件。 「愈有關中英聯絡小組 檔案館愈拒絕解封」 不過,姚躍華發現「愈和中英聯合聯絡小組有關的,檔案館便愈拒絕解封」,而該批文件的解封到期日大部分為2049年,即距今31年以後。 本土研究社另一成員陳劍青說,由於英國國家檔案館是以公眾利益、會否影響英國與其他國家關係、英國利益等重大範疇作考量才決定是否重開文件,故上訴10份文件有一半獲受理公開,顯示「成功率相當高」,故計劃召集義工,在香港或其他地方透過互聯網提出上訴申請,「盼能重開與土地、中英問題談判等重要問題有關的檔案,還原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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