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醫藥條例》對「中成藥」的定義是指「純粹」由中藥作為有效成分, 配製成劑型形式,並有治療或保健用途的專賣產品。但中成藥產品若加入非中藥,便可繞過規管,申訴專員調查發現有心丹含毒性較強、須中醫處方才可買的蟾酥,但產品包裝標明有「其他」成分,並列明沒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或《中醫藥條例》註冊,並不供作診斷。衛生署表示會跟進個案。 條例僅管「純」中藥 倡盡快堵漏 申訴專員劉燕卿稱,以上情G令人擔心,因這些「中藥保健食品」含毒性較高的中藥材,卻不受條例規管,「是否對市民健康造成威脅?是很大的疑問」。她說部分「保健食品」與註冊中成藥名稱、大部分成分、聲稱藥效、生產商均一樣,不排除有藥商將需註冊的中成藥加入非中藥成分後,避過條例規管,認為政府應盡快堵塞這漏洞。 報告又顯示,有聲稱可溫腎壯陽的「海狗丸」加入了膠原蛋白的非中藥成分,另有兩款「安宮牛黃丸」均含有牛黃、麝香、鬱金、黃連等成分,但其中一款加入了非中藥材成分葡萄籽,便不受規管。 另外,報告發現有白鳳丸獲發「確認中成藥過渡性註冊通知書(HKP)」,但與該產品同樣含有黃h、當歸、香附等成分的白鳳丸,另標示含「其他」成分,標明沒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或《中醫藥條例》註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