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大埔劍橋護老院於2015年被本報揭發將長者露天脫光輪候}涼後,不獲社會福利署續牌,同年舊址由新投資者接手並易名為森林護老院,惟去年劍橋護老院創辦人陸艾齡再成為該護老院董事。被問若有嚴重違規的安老院易名後再經營,市民卻無從得知,申訴專員劉燕卿認為,若有資料顯示院舍易名後仍由同一老闆經營,社署應認真考慮公開涉事老闆的過往紀錄或業績。 社署納建議 上載院舍違規紀錄 過往社署只會將安老院最近24個月的定罪紀錄上載至網頁,申訴專員公署3年前向社署提出建議,若公布經查明屬實的安老院違規紀錄,市民會有更充足資訊去選擇安老院,也有助警惕安老院。社署經研究及徵詢法律意見後,今年4月1日起將最近12個月因違規而被警告及獲發糾正指示的安老院紀錄,上載至社署網頁供公眾查閱。 翻查社署資料,今年4月至昨日已公布48次警告及糾正指示,共涉及39間安老院,警告事項涉及違反僱用員工、安老院走火通道、住客私隱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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