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今年在施政報告提出土地共享先導計劃,透過公私營合作發展新界私人土地,並估計發展商持有的新界土地不少於1000公頃。本土研究社調查發現,新界西北后海灣一帶有近400公頃土地由四大發展商關聯公司所持有,即已佔政府推測有待釋放的私人土儲近四成,不少位於或鄰近濕地保育區或緩衝區,屬生態較敏感地段,發展商曾多次提出住宅改劃申請,但遭城規會否決。本研社憂慮「土地共享」計劃推出後,發展商會藉計劃重新發展這批土地,令周遭魚塘及濕地面臨開發威脅,構成生態危機。
明報記者 黃俊鋒
政府曾表示根據發展商年報等資料,推測發展商所持有新界土地不少於1000公頃,但未交代有關土地具體位置。本研社透過土地及公司查冊,及採用地圖工具,就新界西北后海灣一帶濕地保育區或濕地緩衝區私人土地進行業權調查。
本研社成員楊夏至表示,今次調查涉1135個地段,面積共732公頃;調查後發現有188公頃及544公頃土地,分別由私人及公司名義持有,當中由公司名義持有的544公頃土地,有398公頃屬於四大發展商關聯公司,即有關公司董事或股東與四大發展商有明顯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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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398公頃土地相等於政府公布發展商持有不少於1000公頃新界土儲約四成,意味有相當大比例土地位於生態較敏感地區,當中痚簼狾最多約176公頃;其次是新地有89公頃;而長實及新世界分別各佔80公頃及53公頃。
楊夏至稱,調查發現,由四大發展商關聯公司名義持有的地段中,約309公頃土地曾向城規會申請改劃土地用途,以發展住宅項目,涉及34宗申請,但大部分改劃申請均被否決。他指部分項目如元朗壆圍、新田合盛圍等地段,均曾先後4次向城規會申請改劃土地用途,顯示即使申請被城規會否決後,發展商仍一直繼續推動這些生態較敏感地段作住宅項目(見另稿)。他又指壆圍及合盛圍等地段曾涉非法填塘、違規經營棕土作業等問題,存在「先破壞,後發展」之嫌。
楊夏至說,后海灣地區濕地1995年起被列入「拉姆薩爾濕地」後,城規會1997年修改規劃指引,規定后海灣地區的發展必須遵循「不會有濕地凈減少」原則,並劃定濕地保育區和濕地緩衝區,以避免發展項目對后海灣一帶魚塘及濕地生態帶來不可逆轉影響。
他質疑,若政府落實「土地共享」計劃,發展商就可借提供公營房屋為由「借屍還魂」,重新發展這些土地,並擔心屆時城規會將會「鬆章」批准發展,憂慮此舉將對新界西北魚塘及濕地做成不良影響,甚至面對生態危機,而且亦變相鼓勵發展商囤地及破壞土地。
痚簼琣^應 新地:審慎考慮生態平衡
新地回覆稱,該調查所指地皮大部分不屬於新地,並指對於牽涉濕地或濕地緩衝區內的發展規劃,必定會審慎考慮周邊環境生態平衡,並進行環境評估。對於政府的「土地共享」計劃,新地暫無任何立場,待政府落實後會研究,適合的話會作出配合。新世界稱,目前未有計劃參與「土地共享」計劃,將待當局公布更多細節後再作研究。痚簬h稱不回應個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