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器官捐贈能延續他人生命。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昨稱,每年約有四成生前願意捐器官死者的家屬,最終反對捐出死者器官。她呼籲有意捐贈者要告知家人,讓他們明白自己意願。 登記冊人數增幅較目標少10萬 昨天是器官捐贈日,適逢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成立10周年。陳肇始曾於2016年表示,期望登記冊人數兩年內能由20萬增至40萬。兩年過去,現時登記冊人數約有29.3萬,但仍未達標。她昨稱:「看看能否於年尾超過30萬人登記。」 陳又稱,每年平均逾4萬人死亡,其中腦幹死亡、符合器官捐贈條件的僅百多人,「差不多有四成生前願意捐器官的人會遭家人推翻(其意願)」。她指今年器官捐贈日主題為「尊重家人意願,支持器官捐贈」,提醒有意捐器官者要將意願告知家人。她指有前線器官聯絡主任反映,若捐贈者生前曾告知家人其意願,以及讓家人明白,「家人推翻(捐贈器官)的機率很少」。 衛生署長陳漢儀致辭時說,她曾告知兒子自己登記了器官捐贈名冊,兒子反指「你有近千度近視,(眼角膜)沒人要的」。她解釋,醫生摘取的只是眼角膜,不受近視影響。 生前沒表意願 婦捐出亡夫雙腎 有人願意捐器官遭家人反對,亦有人願替親人決定捐器官。家庭主婦梁女士的丈夫10多年前在工作時意外從高處墮下死亡,器官聯絡主任通知她可考慮捐出其夫的器官,雖丈夫生前無表明意願,但她說自己當時可能較理性,「知道腦幹死亡便救不了」,而「他(丈夫)死了,器官也用不?,那不如捐給別人」。 不過,梁的想法遭丈夫姊姊反對,其夫當時才40多歲,「可能她(丈夫姊姊)一時難以接受」。然而梁的母親支持其決定,「她當時80多歲,一把年紀也贊成」,鼓勵了梁堅持自己的想法,捐出丈夫器官,最後其夫捐出兩個腎。梁說深明家人離世的痛苦,希望捐出丈夫器官,「讓別人不用經歷喪親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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