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工信部、發改委、科技部等六部委聯合印發《關於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的通知》,要求開展低速電動車清理整頓工作,嚴禁新增低速電動車產能,而老年代步車也被明確劃入監管範圍。所謂老年代步車,是指以電動或汽油為能源,外觀、功能同正常汽車相仿的小車,原本屬於園區旅遊觀光車輛,按規定不能進入公共道路,也不能上牌、不能買保險,但仍有不少中老年人受誤導購買,更在市區橫行。 大約在2010年前後,有眾多山東小型工廠生產了大批代步車,為打開銷路,一些不法經銷商打荂u不需要牌照」、「不需駕駛證」等名義誤導民眾購買,價格只需兩三萬元人民幣,吸引買不起真車的基層家庭入手。又由於主要銷售目標為老年人,故該類車亦得了「老年代步車」的花名。但大部分駕駛者並無駕駛執照,也未接受過交通安全培訓,據相關部門統計,近5年全國發生低速電動車交通事故83萬宗,造成1.8萬人死亡、18.6萬人受傷,事故宗數和死傷人數近三年年均分別增長23.3%和30.9%。此外,因購買者通常是接送孫輩上下學通勤之用,部分車輛也會在車窗貼上「接送孩子」等字條,盼交管部門網開一面。而交警通常也會出於照顧「弱勢群體」,未能有效執法。 六部委的《通知》提出了一個三階段方案。第一階段對生產銷售企業摸底調查,第二階段是在2019年1月前完成摸排對象的整改和清理,第三階段則要求各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相關企業產能壓減淘汰轉型調整方案。但上述通知未提及如何處理現時在路面上大量存在的代步車,恐怕各地還需細心制定相關細則。明報記者 鄭海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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