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郵》並引述「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的主管亞當斯(Brad Adams)表示,按照加拿大的司法體系,需要在證人沒有受到脅迫的環境中對他們進行盤問,但以中國警方對當事人採取強制手段的一貫作風,濫用酷刑下所搜集到的信息,基本上會被認為是「受污染」的證據,無法當作呈堂證供。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擔任國際刑警組織主席孟宏偉,在返回中國后突然失蹤,引發國際關注。中方雖然解釋稱他因涉嫌違法而被調查,但這樣的說法仍令大家感到不滿意。
「加拿大與中國合作沒問題,但問題是中國沒有完善的司法制度,沒有讓人相信的證據。孟宏偉的事情就是中國不可信任的一個完美例子。」
證監會調查員Wayne Vanderlaan向安省法庭的法官稱,他和騎警警員尤素福(ElieYoussef)一道訪問了8名「受害人」和四名與龔曉華合謀的同夥。許多盤問都是由中國警方來完成,他和尤素福只是作為旁觀者。
證監會發言人羅斯表示,調查人員雖然未獲得獨立調查的機會,但他們盡最大的努力依法執行調查。
2002年移民加拿大的龔曉華,在多倫多收購了多家酒店,還成立了名頭很嚇人的「加拿大國家電視台」。2008年,龔曉華加入加拿大國籍。2017年,中國湖南省的邵東縣人民法院判處龔曉華的11名同伙傳銷欺詐罪名成立。
2014年,龔曉華已經入籍加拿大6年之後,時任中國國務院副總理的汪洋,仍然要求龔曉華加入中國代表團,與他一道前往芬蘭和斯洛文尼亞進行國事訪問。
2013年,龔曉華被任命為中國對外貿易理事會的副理事長。該理事會從屬於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貿促會),理事長是貿促會的副會長張偉。在理事會的網站上,副理事長一欄內,仍然有「龔曉華 加拿大愛德華集團董事長」的名字。
龔曉華對《環郵》稱,加拿大政府對他的調查開了一個危險的先例。「這只是一個開始,在這個案子之後,將會有另一個龔曉華,另一個龔曉華,另一個龔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