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不少開發商在萬錦市於人村地區,購入老舊的物業進行重建,惹來爭議,因為此地屬於文物遺跡地區。有當地住戶抗議稱,重建的房屋外觀風格大變,與舊有的房屋及周圍的房屋格格不入。
在緬因街(Main St.)夾7號公路西北角的兩處房產,Sciberras Road 28號和30號,被地產開發買下重建,原本的兩幢房子要改成4座房子,而且房子體積會更大,不過新房的建築風格與原先房子的風格非常相近。
但是當地華人居民C先生表示反對,他認為新房的面積和風格與舊屋相差太大,與整條街道的房屋風格也不協調。他因此要求安省市政委員會 (Ontario Municipal Board, OMB,現稱為地方規劃上訴法庭(LPAT))的裁判庭下令,將新房屋縮小到與街區更相容的面積。
他以附近兩個新建成的翻新屋,位於Sciberras Road 23號和25號的雙層屋,就比上述待建新新屋更適合街道,他認為待建新屋外牆笨重而平坦,顯得非常突兀。
專業規劃顧問羅賓遜(Janice Robinson)女士則認為,新屋規劃已經符合規劃法,適合發展,而且還支持公共交通,這是省府部門審批新建築時主要考慮的關鍵問題。
2014年省府文件表明,省府鼓勵住宅集約化,以促進在已有完全服務的居民區域內有效利用土地。尤其是待建新屋靠近7號公路的輕軌交通服務,安排更多的住戶符合省府的現行政策。
這一計劃也符合約克區域政府和萬錦市政府的長遠規劃,兩者都要求擴充開發現有的地塊面積,提高建築質量,改善現有社區。
仲裁庭聽取雙方的意見後裁定,地產開發公司提供的規劃證據完全令人信服,說明他們在所有的申請中都遵守現行的規劃政策,無論是省府、區域還是市府的規例。
證據還顯示,待建房已經證明與現有的鄰里結構兼容,外觀幾乎是複製原有房屋的風格,只是在物業面積建築形式上有差別。這兩處物業可以按計劃獲得批准並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