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多倫多的華裔刑事律師沈晨指出,在華人社區發生的性侵案,有一部分是男女雙方在自願的前提下發生了性行為,但女方其後因懷孕或不甘與男方分手等動機而進行報復,指控男方性侵犯。該類性侵案的被告在成功擺脫性侵罪名後,通常可透過民事訴訟的途徑要求報警的女方作出經濟賠償。
沈晨律師日前在一個法律講座上指出,在華人社區發生的性侵案,除了絕大部分是常規的性侵案之外,也有一部分是男女雙方實際是自願的,但其後女方反悔而指控男方性侵的案件。
在這類案件中,一種情況是女方可能因為懷孕而飽受來自家庭的壓力,因無法向家人交代而報警指控男方性侵。另一種情況是男女雙方原本是情侶關係,但男方其後提出分手要求,女方因對分手的條件不滿意而進行報復;還有一種情況是女方在自願與男方發生性行為後,因被丈夫或男友發現而謊稱自己遭受性侵犯。
他說:「在這類性侵案中,如果被告能成功擺脫性侵罪名,報警的女方因涉嫌做假證而被警方控以妨礙司法的罪名的情況並不多。至於成功擺脫性侵罪名的被告,則可透過民事訴訟途徑向女方索償。」
針對在華人社區發生的性侵案,沈晨又指出,很多被告認為如果能夠給予受害人經濟賠償,說服受害人撤控,就能將官司了結。但實際上,一旦起訴程序已經啟動,就算受害人想要撤控,也是無法做到的。
他說:「一旦檢控官提出檢控,受害人就成為檢控官的證人,其對案件是否被撤銷是無法控制的,主動權掌握在檢控官手中,只有檢控官才能決定是否撤銷控罪。」
他又說︰「向受害人提供賠償這一行為,本身就可以成為入罪的證據。另外,這一行為也將被視為違反司法公正,並將對被告的釋放條件產生影響,從而令被告處於更加被動的地位。」
沈晨在談及人們應如何正確對待兩性關係時強調說,無論是男性還是女性,在兩性關係中均應尊重對方,並做到潔身自愛。
他又說:「人們在參加派對時,切勿因醉酒而失控。特別是女性在參加派對時,要防止自己被人灌醉甚至下藥,要學會保護自己。」
他在談及女性的穿著打扮時說:「穿著代表了一種態度,衣著暴露可能被他人錯誤地解讀。儘管女性有穿著打扮、表達態度的自由,但她們不能決定他人對其穿著的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