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食客在湖北省武漢市一間火鍋店用膳時,在湯料中撈出疑似蛆蟲。在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介入下,店家最終向顧客賠償消費金額10倍的賠償金。 郭姓女事主與兩名朋友昨午約1時許,到武漢市南湖文治街佰港城2樓的撈旺盛哥鍋物料理餐廳吃飯,他們點了店堛漫蛣P菜胡椒豬肚雞和另外兩道菜,總價126元(人民幣,下同)。當他們進餐時,發現胡椒豬肚雞的湯媞疆有一條蛆蟲。鄰桌顧客亦在同一道菜中發現疑似蛆蟲。 兩桌顧客與店長交涉,店長只願補償一些消費券。店長董立龍表示,兩桌客人的湯媯o現異物屬實,但他不確定是蛆,店方願為顧客檢查身體,作適當補償,「但不能接受顧客太高的賠償要求」。 公司總部負責人蘇新美也趕到該店,她表示火鍋店是連鎖模式,招牌菜是由公司中央廚房配送,食材肯定沒問題。她說不知道問題出現在哪個環節,將會啟動內部調查流程。 兩桌顧客同時向武漢市食藥監局投訴,該局洪山分局洪山所受理後,到現場調解。最後,店方向兩桌顧客分別賠償1000元和680元,顧客接受。食藥監局管理人員表示,下一步將檢查該店衛生環境狀況,如發現問題將提出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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