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有駐港總領事館稱收到通知,指中國外交部已要求一些駐香港和澳門的外國總領事館更改名稱,位於香港的總領事館名稱中不得有「澳門」字眼。現時駐港外國總領事館中,有部分轄區包含澳門,其名稱中就有香港、澳門兩個地名,例如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外交部此舉應該與各領事館功能無關,只是涉及名稱問題。此舉的另一個意義是,把駐港外國機構名稱標準與駐內地的機構名稱標準統一起來,有進一步彰顯中央外交管轄權之意。 在內地,美國有5間總領事館,上海總領館轄區包括上海、江蘇、浙江和安徽,但名稱只稱駐上海總領事館,不會稱駐華東總領事館。即領事館名稱只標城市,不標地區。 作為國際大都會,香港現有120間外國領事館,但其中真正名副其實的只有62間,另外58間只有「名譽領事」,這些名譽領事只是與該國關係密切的香港人,如中美洲島國巴巴多斯的駐港名譽領事就叫李澤鉅,辦公地址就在皇后大道中的長江中心9樓。 現在內地城市中,上海以75個外國領事館居首位,其中只有3間是由名譽領事代行職務,換言之,72家都是由外國派員開設的正式領事館。值得注意的是,在97年香港回歸之前,駐上海的外國領事館還只有31間,也就是說近20年上海的外國領事館增加了44家。 內地排第二的外國領事館駐地是廣州,也有62間,排第三的是四川省會成都,有17間,第四是重慶,有10間,接下來是遼寧省會瀋陽的8間、雲南昆明和廣西南寧都是6間,以及湖北武漢的5間,山東青島和福建廈門各有3間,西藏拉薩和湖南長沙各有一間。 理論上兩國互設領事館須符對等原則,如美國在華有5個領事館(未計香港),中國在美國也是5個領事館。但亦有例外,如新加坡是個城市國家,中國除大使館外並無設領事館,但星洲卻在中國設有香港、上海、廣州、成都、廈門5個領事館。設立領事館的城市必須與該國有一定的關係,如拉薩唯一的領事館是尼泊爾的,因為是西藏的近鄰;至於長沙唯一設館的國家是老撾,則因老撾30萬華人中,湖南人就佔了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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