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東版(多倫多) - Ming Pao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主頁    要聞     加國新聞     社區新聞     中國     國際     港聞     經濟     體育     影視     副刊    工商專業    股市行情  
即時新聞網 ·  醫事網 ·  車網 ·  樂在明廚 ·  置業頻道 ·  FAN club ·  分類網 ·  特刊專區 ·  香港股市行情
   
 
圖片
黃毓民(圖)昨提上訴,表示控方不應將曾遭剪輯的新聞片段呈堂,亦質疑本案為「大新聞」,電視台不斷將案發的特寫重播,控方證人的證供必然受到影響。(楊柏賢攝)
放大
 
黃毓民稱當日並非有意向時任特首梁振英擲杯,法官指她會考慮玻璃杯跌地位置、黃一連串行為及梁的反應等再作判斷。(資料圖片)
放大
 

其他新聞
青年帶氣槍赴立法會 被截答警:鍾意唔得啊?
46工程涉港鐵沉降 天榮站惡化至9厘米
石棺案法官病後復出
父非禮聽障女 官勸母關懷女兒
逸園逾40格力犬正治療 議員引述義工﹕部分發燒腳腫流鼻血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黃毓民擲杯上訴 官關注襲擊定義 指水杯沒觸碰梁

【明報專訊】前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於2014年在立法會答問大會期間,用玻璃杯擲向時任特首梁振英,2016年黃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判監兩星期。黃毓民不服定罪提出上訴,法官昨關注黃擲杯行為是否構成法律上「襲擊」定義,因梁振英是在玻璃杯碎裂後才聲稱感到震驚,而水杯亦沒有接觸到梁;控方承認沒有相類案例參考,但強調聽到玻璃碎裂後感震驚已足以構成「襲擊」。

上訴人黃毓民早前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他本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但今年2月撤銷判刑上訴並獲批准。法官張慧玲昨指出,她特別關注根據控方案情,黃的行為是否能構成「襲擊」的法律定義。法官續稱,即使黃是有心將杯擲出,但當時梁振英並不知情,杯亦沒有觸碰梁。直到玻璃杯碎裂,「據佢(梁振英)所稱先感到震驚,有freeze鰜蛂v,故質疑是否能構成「襲擊」。

控方︰沒案例參考 應考慮擲杯過程

控方承認沒有類近案例可供參考,但強調控方指控的並非單單擲杯一刻,而是擲杯的整個過程,包括玻璃杯墜地的碎片,會否對該範圍的人造成危險。控方稱,梁聽到玻璃杯碎裂時感震驚,而碎片亦可能對他人造成傷害,故即使梁看不到案發過程,亦足以構成「襲擊」。

法官再稱,黃的說法是他並沒有心向梁擲杯,「鶭雪|擾亂秩序佢做慣」,隨即引來庭上公眾哄堂大笑,法官隨即向公眾席表示「M個唔係我話,佢話謘v。另外,黃聲稱是擲向梁的後方,故法官須考慮杯跌地的位置與梁後方相距多遠,以及要考慮黃拋紙等的一連串事件。

黃指梁「氣定神閒」 官稱「我有睇到」

黃毓民則重申,從新聞片段可見,梁是「氣定神閒」拾起玻璃碎片,並非如他說的震驚。法官回應說︰「你話佢氣定神閒,我有睇到。」而法官亦指出,她須考慮梁當時的反應,及證供有否誇大。

准控方結案陳辭 黃指不公

黃毓民亦質疑根據終院日前的判辭指出,在他沒有律師代表的情G下,裁判官不應讓控方作結案陳辭。黃認為本案本來已非公平審訊,控方派出時任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資深大律師黎婉姬,「搵條大炮對付我,我都覺得委屈鼳\」,又質疑裁判官「點可以搵我薯P佢比」。法官押後裁決。

【案件編號:HCMA603/16】

 
 
今日相關新聞
黃毓民擲杯上訴 官關注襲擊定義 指水杯沒觸碰梁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誠聘 , 待聘 ,
房屋出租  ,  招生  , 
服務  ,  買賣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