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男教師被指與朋友聚會時,帶初相識的醉酒幼稚園女教師到自己家中,將她強姦及在其臉上射精,女教師事隔兩年後報警。男教師早前被控一項強姦罪受審,陪審團昨商議逾5小時後,以5比2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男教師鄧庚濤(27歲)原被控於2014年9月27日,在筲箕灣一單位強姦事主。案件去年底首次審訊時,陪審團因未能達成大比數有效裁決而被解散。案件其後重新排期,經過6日審訊後,5女2男陪審團昨大比數裁定鄧脫罪,他聞判後表現平靜,親友則激動落淚。 事主早前供稱,當日酒醉後無力反抗,但有叫「唔好」,惟鄧沒有理會,更射精在其面上。事主指事後感到自己「好污糟」,故沒有報警,直到兩年後才在男友鼓勵下報警。事主在盤問時否認,是因男友問她有否性經驗,為了給男友交代,她才會別無選擇下訛稱被人強姦。鄧自辯時則表示,事主當日並無喝醉,他亦有問事主要否到他家進行「下場」,雖未講明「做愛」,但相信事主明白而她亦答應。 【案件編號:HCCC4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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