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藝人官恩娜妹夫陳鴻昌與藝人李璨琛合作投資自創時裝品牌Subcrew,但陳私下以Subcrew名義洽接涉款500萬元的生意,並向李璨琛及另一合伙人稱項目報酬為30萬元,每人可分得10萬元,惟陳涉偷取公司20萬元作為給予二人的分紅,被控兩項盜竊罪昨受審,料李璨琛日內出庭作供。 被告陳鴻昌(32歲)否認於2014年8月6日盜竊兩筆共20萬元、屬實高維億有限公司(Subcrew Ltd,下稱Subcrew)的據法權產。案發時被告、張展鵬及李璨琛同為Subcrew的股東,而被告與官恩沂(即官恩娜胞妹)為泗海策略有限公司的股東。 控方證人商人陳日華供稱,2014年他打算在港推廣時裝應用程式Wear,故找李璨琛洽談合作,望可利用其人脈找到100個藝人宣傳有關應用程式,惟李工作忙碌,故主要由被告與他洽談。陳其後向被告名下的泗海策略有限公司一次過支付500萬元作推廣活動之用,陳當時認為被告是以Subcrew的名義收款。 500萬元項目 稱報酬30萬 Subcrew股東張展鵬供稱,他於2014年7月才得知有關推廣項目,當時被告向他稱項目報酬為30萬元,Subcrew主要負責找時裝界人士使用應用程式作推廣。同年8月,被告表示項目已完成,張亦收到由公司名義發出的10萬元支票,惟張及後得知被告沒有將30萬元報酬存入公司戶口。張又表示,他於2015年9月才發現被告私下以Subcrew名義接洽多宗生意,故公司發出聲明澄清由被告接洽的生意未獲Subcrew授權。張稱發出聲明後才從陳日華得知,有關Wear的推廣項目涉款500萬元。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WKCC79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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