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任職電梯維修員的父親,藉詞幫助11歲聽障女兒洗澡、洗頭和塗藥膏,分別在住所的浴室及睡房,撫摸女兒的胸部,指插及以下體摩擦女兒的私處。父親審訊時辯稱只是教女兒洗頭及幫她塗藥膏,絕無歪念,惟法官認為父親證供不盡不實,並指女童可信,認為她沒有動機誣陷父親,昨裁定父親4項非禮罪成。 官斥刻意塑造慈父形象 法官裁決時指出,41歲的被告作供不盡不實,被告叫女兒進房間塗藥膏的行徑是無私顯見私;另外,若要教女兒洗頭,為何不在客廳用手勢指導女兒,反而要進浴室實地施教。法官斥責被告刻意塑造慈父形象,包括為女兒患濕疹感到痛心,和聲稱經常幫女兒塗藥膏等。 法官認為女童證供可信,雖然對案發日期稍有混淆,但能夠仔細道出事發經過,盤問下沒有動搖。法官又稱,女童性格樂天、有童真,但對父親感覺愛恨交纏,雖然不喜歡父親替她洗澡,但不想父親不快樂,或令雙親離婚。女童沒有動機誣陷父親,作供時亦沒有誇大父親的行徑,盡力道出事實。法官先為被告索取心理報告及女童的創傷報告,案件押後至8月6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 891/1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