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幼年從內地來港的青年,去年清晨起H喝水,稱被父惡言相向問「在做什麼」,一怒之下拿菜刀斬父頭、左臉及頸,青年警誡下稱「我憎鱆爸好耐,所以斬佢」,昨承認一項傷人罪。控方指被告父親不想追究事件,拒錄口供及提供任何傷勢照片和醫療報告。法官稱明白被告父親想「保護個仔」,但缺乏其傷勢資料,難以判刑;被告父親後來同意交出。 法官游說 勸服父交報告 案件押後至8月20日,等候索取被告林子健(22歲)的背景及心理醫生報告,以及被告父親的醫療報告再判刑。控方指被告父親林金楚(54歲)不想追究事件,拒絕披露其醫療報告。法官郭偉健稱,或需傳召主診醫生作供以了解其傷勢,被告父親最終同意讓控方索取其報告。 子沒申保釋 自願面壁思過 辯方求情稱,在內地出生的被告於兩歲時來港,2007年起與父母居於上水清河h,小學時被診斷為有過度活躍症及抑鬱症,過往有服食可卡因習慣。去年10月26日、即案發前8日,事主催促被告補領身分證以交給新僱主,父子因而爭執,被告懷恨在心,觸發案件,與精神病無關。辯方又稱,被告犯案後很害怕及擔心父母,被捕後沒申請保釋,是希望面壁思過,不見損友,現已戒除毒癮,並獲父親原諒。 控方案情指出,去年10月26日清晨5時左右,被告睡不荂A到家中廚房喝水,父親很兇惡地看茈L,問他在做什麼,被告很憤怒,失控拿起菜刀斬父親多次,父親用手攬茬Q告,二人推撞並跌倒地上,父親不停叫被告冷靜,隨後負傷到大廈地下大堂。據了解,當時由保安員代為報警。 救護員到場為事主急救,發現其頭頂有3至4處刀傷,左臉及頸分別各有一處刀傷,各傷口長6至10厘米;被告則感驚慌及混亂,將菜刀放在枕頭底,並走出單位找父母。警方到場發現被告左背有7吋刀傷,不斷大叫及將頭撞向地上。 【案件編號:DCCC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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