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7歲女童被母親疏忽照顧以致嚴重營養不良,送院後被發現腦部嚴重受損,現成植物人,其父母日前被裁定共兩項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女童母親另被裁定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成。首被告即女童母親方面昨求情時提及女童本身或受厭食症影響,法官批首被告方面無悔意,形容女童在家中不受愛護,情G猶如灰姑娘。 本案首、次被告分別是女童的母親(42歲)和父親(52歲)。代表首被告的大律師昨求情時欲索取精神科報告,法官薛偉成指首被告在審訊時稱無精神問題,認為索取報告沒有實際價值,拒絕為她索精神科報告。 首被告代表大律師形容本案奇怪,指女童或受厭食症影響,首被告非故意使女童捱餓。法官反駁這不是首被告逃避刑責的藉口,反問此說是否代表「女童將自己餓至瀕死?」法官指看不到首被告的悔意。 大律師透露,首被告與前夫所生「孖女」中長女,在錄影會面提及女童曾放洗衣粉及大小二便在家中的水杯內,與首被告均無法忍受其怪異行為,才以藤條打女童,女童被打後拒絕進食。法官指女童遭暴力對待,質疑大律師上述是否求情內容,並指不能接受小孩被藤條毆打。 法官提到,案中女童猶如「灰姑娘」,不受家人歡迎、被孤立,亦無法向任何人求助,但大律師力陳首被告非故意令女童捱餓,只是女童拒進食才變虛弱、身上褥瘡惡化終造成嚴重傷勢,女童或患有某種病以致她拒絕進食。法官反問涉及什麼病,大律師只回答稱「不知道」,惹旁聽人士哄堂大笑。法官表明不清楚首被告的求情方向,要求其大律師向法庭提交書面陳辭。 下周或呈女童最新狀G 代表次被告的大律師則表示,次被告對女童深感抱歉,對事件深感悔疚,亦呈上次被告母親為他撰的求情信。案件押後至下周四(28日)再繼續讓兩被告求情,控方表示屆時或可呈遞女童最新身體狀G的資料。 【案件編號︰HCCC7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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