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競爭事務委員會去年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指控5間資訊科技公司參與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簡稱女青)伺服器系統合約時「圍標」,是競委會首度引用《競爭條例》提控,案件昨續審。答辯方提到,女青曾向涉案公司BT索取有能力投標的分銷商名單;女青行政及採購經理作供時強調不知道此情G,承認此做法雖有爭議,但「唔係唔正常」,然而如果是他處理會避免這樣做。 代表伺服器系統開發商Nutanix的御用大律師盤問時表示,女青招標前曾要求涉案的經銷商BT提供伺服器系統規格及有能力投標的分銷商名單。女青行政及採購經理麥沛興表示,向經銷商索取規格資料屬正常;如最終招標書是完全將規格資料搬字過紙,即有問題。 稱「正常」應找開發商索取 麥又稱「正常情G」是向開發商索取分銷商名單,承認向潛在投標的經銷商取名單做法有爭議,如果是他處理,會避免這樣做。 麥其後確認,女青就此伺服器系統合約曾先後招標3次,第一次只有BT投標,第二次則有其他公司投標,但所提出的報價遠比BT首次投標時高。惟麥否認市場上就伺服器系統的競爭少,強調曾有9間公司表示有競投意向,只是最終只有少數參與投標。 麥又提到首次招標失敗後,曾要求Nutanix與分銷商溝通,以支持新招標,惟強調無要求他們安排圍標。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TEA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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