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北角一幢逾30年樓齡的舊樓,去年法團招標作大維修工程,被小業主炮轟製造「小圈子選舉」,要求推翻工程。有小業主發現,原議決大維修有11間合資格承建商入標,但到投票時,選票上卻只能揀選其中2間入標最低價的承建商,其餘的都被「篩走」,最後當日小業主要表決二選一。小業主直呼「離譜」, 希望可以重新揀選工程項目。法團主席高峰回覆查詢時稱,明白業主擔心,承諾4月初應業主要求召開業主大會跟進。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管委會須把所有收到的投標書提交法團業主大會,並藉業主大會上以過半數票通過決議接納或否決收到的投標書;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有關選票已違反條例,法團、業主和承建商可循召開業主大會商討是否終止合約。
明報記者 李穎欣
涂謹申:投票結果不符條例程序
民主黨議員涂謹申回應指投票不符合《建築物管理條例》﹕「如果有11間合資格嚗衩恁A就應該畀11間佢(業主)揀,因為你收到嚗衩悁11間,除非你之前有業主大會決議通過話其他灟矕z,只係揀呢兩間,佢(耀明大廈)咁樣程序係唔得。」他解釋,投票結果不符合條例和程序,業主可和法團、承建商商討合約是否繼續進行,或需珙虌萺v。
1982年入伙的北角耀明大廈共有105戶,大廈10年前做過一次大維修,去年6月法團召開業主大會,建議再做大維修工程。大會前3星期,管委會曾貼出會議紀錄,指12間投標承建商中有11間合乎資格,會議紀錄又指「而經各委員詳細分析後,法團將誠意地介紹2間價格最低的投標公司分別為新瓻竄媬v工程公司和榕氏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不滿即場表決 業主:法團話好急
去年6月26日業主大會當天,法團表示要立即為大維修工程表決,本報取得當晚投票表格,發現表格上寫明﹕「議決大廈外牆維修工程承建商。以下只揀選一間承建商」(見上圖),而在「投標承建商」一欄中,只有「新瓻竄媬v工程公司」和「榕氏營造工程有限公司」兩個選項,另有一格空白欄,未有列出12間入標承建商的名稱和金額。
業主李太接受訪問時表示,事前不知會議要議決,十分不滿,「我]去到先知原來係要即場表決,但之前一直都唔知要維修曮均A但就畀張票要人魒漍●z一間,但又好奇怪喎,佢旁邊又一張紙寫明晒入標有12間(合資格應為11間)承建商以及價錢,咁小業主問可唔可以傾好先再揀呀,但顧問公司同法團齯H就話維修好急好急,一定要即時投票,只可二揀一」 。
另一業主陳先生指當晚會上另有貼出所有入標承建商的名稱和價格,但選票上卻只有兩間可揀,「咁既然都係要整,或者我願意畀多少少錢整好攭O,但鶖伄鬫n耐都係要揀(二揀一)」。最後小業主即場投票議決。
選票上另一項表決,業主要「議決工程備用金」,但業主只能揀選「5%」和「10%」,未有不同意動用備用金的選項。
法團秘書稱顧問公司「唱錯結果」
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高峰說,大會當晚由高進顧問公司負責唱票及點票,並宣布由榕氏營造工程有限公司以703份業權取得大維修工程。但在8月26日另一次業主大會上,法團秘書稱顧問公司唱錯結果,取得大維修工程的應是「新瓻竄媬v工程公司」,故法團繼而轉為與新瓻藏惇龤A工程金額528萬元。記者查問為何選票只能「二揀一」,主席未有正面回答,指大廈事務多交由法團秘書處理。高進工程顧問公司至截稿前未有回覆。
業主多次反對 現工程已展開
部分業主要求推翻議決,要求大維修重新舉行簡介會及全面檢測才投票,但事件拖拉至今年1月,法團指後巷外牆有石灰剝落,需要馬上與新瓻藏惇糷峓@大維修。部分業主多次反對,要求暫停簽約及停止工程,又成立大廈關注小組跟進事件。
法團主席:4月將召業主大會
工程於1月後展開,現時工程已如火如荼,即使大廈關注小組3次蒐集超過5%的業主簽名要求召開業主大會,法團亦未如期召開。耀明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高峰電話回覆指理解業主的關注和訴求,並將於下月上旬召開業主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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