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爭投票權 百年紀念
(渥太華24日加新社電)加拿大婦女在100年前爭取到投票權﹐緬尼托巴省一群婦女應記一功﹐而麥克朗(Nellie McClung)是這群婦女的代表。
麥克朗宣稱﹕「我們年輕﹐有活力﹐滿懷壯志。我們會改寫歷史﹐我們不會仿效其他國家﹐我們做回自己﹐引以自豪。」
這類熟巧政治策略﹐當今政客及說客仍在運用﹕團結各路社區支持者﹐找個財力後台﹐發動成功的廣告宣傳﹐搏取媒體正面宣傳。緬尼托巴省婦女團體平等參政同盟(Political Equality League)﹐在一個世紀前運用這個策略﹐爭取到婦女投票權。
緬尼托巴省在加拿大率先賦予婦女投票權﹐那是1916年1月28日的事。它觸發改革浪潮﹐首先在加西地區﹐最終在1919年推行到聯邦層面。不過﹐原住民沒有聯邦投票權﹐直到1960年。
緬尼托巴省平等參政同盟會員包括著名維權者麥克朗、辛德(Cora Hind)與托馬斯(Lillian Beynon Thomas)﹐還有男性支持者﹐它結合各路聲音﹐透過演說、集會與報紙文章﹐爭取婦女投票權。它有受薪籌辦者﹐並在1913年的溫尼辟牛仔節發動大型宣傳攻勢。
社交媒體與瘋傳視頻當然尚未誕生﹐這個婦女團體在1914年掀起浪潮﹐在溫尼辟沃克劇院(Walker Theatre)上演諷刺劇﹐挖苦省長羅布林(Rodmond Roblin)﹐假想婦女執政新世界。
今天﹐緬尼托巴省29%的立法議員是女性﹐全省有14名國會議員﹐其中3人是婦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