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林鄭示威提堂 梁國雄:警應多摰伅≡祐鶞i
【明報專訊】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及人民力量成員「快必」譚得志,去年5月在一個校際辯論比賽中,向政務司長林鄭月娥示威,事後被票控妨礙出席者,違反《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案件昨日提訊。梁國雄在庭上稱「我覺得法庭應該放鬻]兩個,警方應該憒h灡伅‘h搵李波(銅鑼灣書店失蹤股東)」。
「當時示緊威 示威無罪」
根據傳票,梁國雄(59歲)及譚得志(43歲)於去年5月15日,在伊利沙伯體育館舉辦的星島校際辯論比賽中,故意妨礙、騷擾、干擾或煩擾其他出席者,違反《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兩人均無律師代表。控方讀出控罪後,梁國雄稱﹕「我當時示緊威、示威無罪。」譚則表示不認罪。
譚得志同遭票控 拒認罪
控方稱,將有17名證人,並有長達3小時的錄影片段,申請將案押後待預審。梁國雄聞言稱﹕「我覺得法庭應該放鬻]兩個,警方應該憒h灡伅‘h搵李波。」主任裁判官錢禮提醒他們,法庭不是表達政見的地方,若有任何申請,可隨後向法庭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並將案押後至下月22日預審。錢官又額外提醒兩人,他們可向當值律師尋求協助,雖然控罪不在當值律師服務範圍中,但相信本案涉及公眾利益,可先向律師查詢。
資料顯示,當日與多名示威者手持黃傘和「我要真普選」海報到場,梁國雄及譚得志站在後排觀眾席示威叫口號。
【案件編號:ESS38962、389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