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團體於今年3月1日發起「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無業男子被指當日兩度「起飛腳」踢向軍裝警員,另一警員目睹經過拘捕他,惟未能得悉受襲警員的身分。無業男昨否認襲警罪受審,辯方指警方當時施放胡椒噴霧,不能排除被告走避時意外碰到警員。 報稱無業的阮金正(54歲)昨否認一項襲警罪受審。控罪指出,阮涉於今年3月1日在元朗貿易中心地下麥當勞餐廳外襲擊軍裝警員。 警員冼漢威昨供稱,當日應要求到現場支援,到達後看到阮用右腳兩度踢向一名軍裝警員的右後小腿,惟冼看不到警員制服上的編號。冼其後從人群中把阮帶走及拘捕,其間曾試圖找出被踢的警員不果。辯方指出,警方當時施放胡椒噴霧,情G混亂,阮逃避期間意外碰到警員也不足為奇。 口供招認 辯稱因警利誘 案發後阮曾在口供中承認當日被警方施放的胡椒噴霧噴到,一時氣憤下「起腳」踢向旁邊的警員,已感後悔。辯方指阮在警方利誘下「落口供」。阮在庭上供稱,警員曾向阮表示,阮認罪的話會代他向法官求情,只會「罰幾百蚊」。阮解釋:「我]以前鬗j陸住慣,阿sir叫做乜就做乜。順從嘛,我]有咁鼤蓱吽C」裁判官裁定阮自願錄取該份口供,其襲警罪表證成立。案件下月14日續審。 【案件編號:TMCC5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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