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由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院校,現時可撥出最多4%資助學額,及相等於資助學額16%的非資助學額取錄非本地生(俗稱「4%內16%外」),校方不會向這些學生非收回全部成本。教資會最新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出,有見部分人批評非本地學生佔用了公共資源,故建議將「4%內16%外」改為「20%外」,即不會再用4%資助學額來收取非本地生。 指回應「非本地生佔用資源」批評 浸會大學教務長蘇國生稱,現時學生宿舍不足,大部分院校的非本地生比例未達相等於資助學額的16%,院校大都不必動用該「4%內」的學額收取非本地生,即使個別大學要動用這些學額,但因各校另獲准彈性超收約4%本地生,故不存在非本地生「蠶食」本地生入大學機會,他預料新措施不會對本地生入大學機會構成明顯影響。 按現時政策,資助院校可錄取相等於資助學額20%的非本地學生,修讀資助副學位、學士及研究院修課課程(研究院研究課程則沒規限)。以大學一年級學額計算,現時為每年1.5萬個,若院校以「4%內」學額取錄非本地生,即「蠶食」了600個本地生學額。 20%比例不變 變全非資助額 同時,以2013年計算,資助學士生單位成本為每年24.6萬元,但按規定院校毋須向非本地生收回全數成本,只須收取不少於因多收每名非本地生引致的「直接額外成本」(以港大為例,下學年非本地生年費為14.6萬元)。教資會文件指出,有些人關注非本地學生佔用了公共資源,亦有人關注是否應盡用資助學額來錄取本地生,故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通過把「4%內16%外」改為「20%外」,即全數非本地生均為非資助學額 ,但料對吸納非本地生影響輕微。教資會將就此建議諮詢各院校。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歡迎有關建議,認為可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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