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表示,截至12月15日,投訴警察課共接獲1972人投訴,當中137人是當事人,其餘主要是看到傳媒報道後作出投訴,指控大部分為「疏忽職守」或「濫用職權」,有106宗須向監警會匯報。投訴警察課已成立3支特別調查隊,專責處理上述投訴。 民陣警權組召集人楊政賢稱,早前與文化監暴等組織成立「雨傘警暴資料庫」,至今共接獲近百宗求助個案。他形容數字偏少,相信是因為市民覺得投訴無用,對現時監管制度欠缺信心,也擔心當局記錄個人資料後會「秋後算帳」。現時有3種途徑處理警方疑濫權的個案,會視乎個案性質而定。楊認為監警制度令人憂慮,因現時向投訴警察課投訴,調查時間長,監警會過去兩年分別接獲300多宗涉及毆打的投訴,但沒有任何一宗個案證明屬實。所以有部分示威者會轉向循民事索償或刑事形式,向警方追究。 楊政賢表示,過去這兩種形式案例較少,但值得嘗試。監警會成員馬恩國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他認為警方在清場行動使用的武力很大程度上是恰當,但不排除有例外個案,若當事人感有問題,可作投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