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無業漢涉於今年10月在「佔鐘區」向物資站義工索取樽裝水被拒後,亮刀步行至立法會綜合大樓。原被控刑事恐嚇的他昨被加控一項藏有攻擊性武器罪,他否認全部控罪,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審訊。 報稱無業的被告劉華清(38歲)涉於今年10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物資站,向一名正在運送樽裝水的義工索取一樽水不果後,亮出一把刀鋒長約6厘米的刀步行至立法會綜合大樓外。控方昨於庭上稱,被告另涉於今年11月3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外管有一把摺刀。控方表示將傳召4名控方證人出庭作證。辯方稱已獲得早前所要求索取的閉路電視片段,但未知會否採用。案件排期至明年2月5日開審。 【案件編號:ESCC377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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