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戀童犯下落不明 受害男童父斥司法系統失效
【明報專訊】曾於12年前一度擄走年幼男童,屬高危性罪犯的霍普利(Randall Hopley,圖)仍然沒有行蹤消息,而男童的父親發表書面聲明指沒有收到警方的通知,並怒斥司法系統失效。
據《加新社》報道,當年被擄去男童的父親赫伯特(Paul Hebert)現居於阿爾伯達省,他於書面聲明中指警方沒有通知他或他家人,58歲的霍普利自上周六失蹤並除下其電子監控環。
赫伯特批評,若果司法系統讓霍普利能夠逃去,儘管他沒有「全部的答案」但仍認為「司法系統失效」。
霍普利於2011年將赫伯特的3歲兒子於本省東南部一小鎮的家中擄去,在4天後該小孩獲釋放,而霍普利及後因該案被判入獄6年,刑滿後仍需遵守多項條件,並搬到溫市一中途宿舍居住。於今年較早前他被拘捕,事源他於今年1月被指違反上述條件,身處位置太近兒童,但獲准保釋。溫哥華市警日前指霍普利除下其監控環及失蹤,似是嘗試逃避前日(周一)就違反法令指控而上庭。
赫伯特現指,其兒子於2011年被擄時,霍普利正是剛獲釋兩周;他質問,既然霍普利當年犯案已表明他是一個慣犯,而更重要的是他在精神上沒有自制能力,「那為什麼沒有一個適合霍普利這樣的人的系統呢?若果他精神上不能自制,而他不在一個不同的支援計劃內,為何又沒有一個不只為他,也為其他人安全的(系統)?」
霍普利犯案累累,包括襲擊、財物罪行和涉及兒童的三項罪行。他上周六沒有按時回到中途宿舍後被全國通緝;而事件亦引來關注中途宿舍的保安和監控措施。
據卑詩-育空地區中途宿舍協會資料,該類設施是為獲准許在監控下於社區服部分刑期的罪犯而設。
負責本省中途宿舍運作的組織John Howard Society of BC理事會主席馬賽厄斯(Hank Mathias)指,霍普利的個案屬非常罕見,不應因而抹殺中途宿舍於加拿大懲教制度中的作用。他指從其經驗可見中途宿舍在整個制度上有絕對的需要,「很多人犯錯,有可改過自新的機會。」
他指中途宿舍的角色是給釋囚提供一台階,在受到部分監控下而非直接重回社會,後者不合公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