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引監警報告闡案發背景 鍾沛權:無調查權「不能定論」
【明報專訊】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其所屬母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昨於區院進入第27天聆訊。控方引述監警會報告對反修例運動的描述提問,嘗試佐證案發時的社會背景,其間兩度稱示威者或社會「失智」。鍾沛權回應指監警會無獨立調查權,5名參與的外國專家亦因而辭職,他批評報告欠公信力,質疑控方不能利用報告對社會事件「蓋棺定論」。
代表控方的律政司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昨日引述監警會於2020年5月發布、針對反修例相關事件的報告提問,其中就新屋嶺拘留中心爭議,報告指僅接獲律師投訴警方未能安排法律會面,另有人從網上得知有人在新屋嶺被毆打,故作出投訴。控方認為反映即使有示威者聲稱遭虐待,他們亦無再追究事件。
鍾:報告定論新屋嶺「唔合理」
官追問是否認為警曾濫武
鍾沛權不同意部分報告內容和控方描述(見表),反駁稱無人追究不能反證事件無發生,亦認為事主公開露面指控警方,承受極大壓力,故傾向相信他們。鍾又強調監警會依賴警方資料,無調查權,政府委任協助撰寫報告的5名外國專家亦因而集體辭職,其中兩人更批評報告欠公信力,「如果你(控方)想用報告對新屋嶺事件蓋棺定論,係唔合理囉」。
主審法官郭偉健隨即追問,鍾沛權認為新屋嶺事件曾否發生,鍾認為因警方即使有鏡頭拍攝仍「肆無忌憚」地作出濫用武力等違紀行為,故在無鏡頭的新屋嶺有可能出現性侵行為。
控方續引述保安局曾批評公眾在監警會邀請下不願提供資料,卻事後質疑報告。鍾沛權認為,能提供資料的巿民可能參與示威,或憂慮惹來法律追究,控方不能單憑沒有資料便判斷監警報告可信。
控方提彥霖案火人案
問是否感社會「失智」
另外,控方又引述監警報告,指2019年示威者猜疑女學生陳彥霖(終年15歲)因參與示威遭殺害,不相信後來傳媒訪問陳母指死因無可疑,甚至在死因庭外纏繞其母;同年11月有男子在馬鞍山遭放火「私了」,有示威者認為「抵畀人燒」。伍淑娟兩度問鍾沛權會否認為示威者或社會「失智」,鍾僅確認他知悉上述事件,「唔加其他評論」,重申傳媒不能流於報道事件是否違法,應促進社會討論,「我意圖叫做支持呢囍甈陛H唔係咁鴾@回事喇!」
同意社會秩序受示威影響
鍾稱區選反映港人理解社運
伍淑娟續指,報告引述上訴庭在禁蒙面法司法覆核案,認為社會安寧受嚴重破壞,對公眾構成危險。鍾同意社會秩序受示威影響,但公眾似乎不認為有危險,民調及2019年區選結果均反映港人理解社運,即使社會秩序和經濟利益受損,「似乎香港人唔願意用佢]追求嚜靋去換取表面麊懋|穩定」。案件周五續。
【案件編號:DCCC 265/22】
明報記者
(立場新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