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GBA新聞:南沙派錢招才 補貼港青創業就職 大專以上學歷可申 企業將獲聘用獎金
【明報專訊】南沙區政府早前就新修訂的《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鼓勵支持港澳青年創業就業實施細則》(下稱《細則》)公開徵求意見。《細則》除了提出向選擇到南沙工作或創業的港澳青年給予補貼與獎勵,為了加強招攬人才,還對人才機構、貸款予港澳初創的銀行等給予政策獎勵和支持。
明報記者 陳子凌
根據《細則》,南沙將為於當地就業或執業的港澳青年給予就業獎勵及薪金補貼,只要是大專以上畢業生,獲南沙區企業簽訂一年或以上僱傭合約及已工作半年或以上,便可申請。其中,就業獎勵屬一筆過,金額按學歷分,大專為1.5萬元(人民幣,下同)、本科3萬元、碩士6萬元、博士12萬元;薪金補貼按每月應納稅薪金的20%給予,每月補貼額最高5000元,每半年發放一次,最長不超過3年。
人才機構促成聘用亦有獎
為鼓勵聘用港澳青年,《細則》亦給予企業招聘錄用獎勵,聘用兩名或以上港澳青年,並持續工作半年或以上,企業可獲一筆過3萬元獎勵,其後每多請一人再獎1萬元,累計最高20萬元。此外,推薦引進港澳青年的人力資源企業或人才機構也同樣有獎勵,只要促成10名或以上港澳青年獲南沙企業聘用,相關機構可獲獎勵5萬元,其後每多促成一人再額外獎5000元,累計最高10萬元。
創業方面,《細則》提出要給予南沙創業的港澳青年全方位補貼與獎勵。當中落戶並經營半年或以上的初創,按其創業首年實際出資額的10%給予一筆過補貼,金額最高30萬元,每年發放一次,最長3年;初創企業有向銀行貸款的話,按照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計算利息的50%給予補貼,累計最高30萬元,每年發放一次,最長3年。此外,如果是擔保貸款,則按初創與金融機構約定的擔保費用,給予一筆過最高20萬元補貼。為鼓勵銀行向港澳初創放貸,《細則》還提出,如果向港澳初創放貸後發生不良貸款,將按每間初創給予銀行最高250萬元的貸款風險補償。
可獲最高100萬創業成長獎勵
除了這些,《細則》還給予港澳初創參展及購買保險補貼;年營業收入達到一定水平,亦可獲最高100萬元的創業成長獎勵;如曾在港澳或內地獲創新創業大賽,或者得到相關政府資助,南沙區亦將以1:1比例給予同等獎勵。
同時,不論是創業或就業,但凡是前往南沙發展的港澳青年均可獲住宿及生活補貼。在南沙租樓或買樓,每月可獲1000元補貼,還有每月1500元的生活補貼,兩項補貼最長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