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准續租 縮至3年 增國安條款
【明報專訊】曾遭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批評的香港外國記者會(FCC),會址獲政府批准續租,租期由過去7年縮減至3年,並加入有關國家安全條款,政府可在影響國家安全利益下即時中止租約。
原租期7年 政府:靈活運用歷史建築
FCC昨公布接受續租並日內簽約,主席瑞凱德(Keith Richburg)接受查詢表示,較短的3年租約不影響該會規劃,也期望今次約滿後再獲續租。至於國安條款,瑞凱德強調FCC遵守所有香港法律,「我們是外國來的,但不是勾結,所以我們不擔心」。他又稱,未來也會再次邀請特首李家超出席演說,但停辦的人權新聞獎則不會復辦。
政府發言人說,經考慮後已向FCC提出以市值租金批出新租約。至於3年的租約期,政府解釋,經產業署出租歷史建築物的租約年期定為3年,可令歷史建築靈活運用,並讓租客有一段合適時間安排營運。
記者出身的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為FCC會員,她說知悉獲續租便放下心頭大石,若不准續約,給予香港及國際社會的信息很差,令人憂慮。她續稱,以往為期7年的租約算長亦不常見,相信縮短成3年不會有太大問題;至於租約新增國安條款,她稱《港區國安法》是香港法律,無論記者與否都須守法。她說,如今FCC不用搬遷,希望當局不會施壓,並特別呼籲要告訴李家超新聞言論自由就是「香港的DNA」。
位於中環下亞厘畢道2號的FCC會址是一級歷史建築,今次是在明年1月1日約滿前約一個月續約。至於FCC旁的藝穗會,文體旅局稱租約明年3月屆滿,政府會適時考慮租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