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猥褻罪正服刑 前警認25項欺詐盜竊
【明報專訊】48歲前男警被指在2015至2019年間,牽涉多宗欺詐案,涉款約107萬元,包括三度向警察儲蓄互助社作虛假陳述、瞞報在其他銀行逾340萬元尚未償還貸款,以及向小姨訛稱兒子肝臟生蟲,以買藥及動手術為由騙取小姨金錢等。他前年已被革職,其後被捕,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24項欺詐及1項盜竊罪。案情引述醫療報告稱,被告案發時患妄想症。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明日判刑。
被告代號為FSL,正因另一案件服刑,他涉於家中在兒子面前播放色情片自瀆,以及以藤條威嚇兒子一同自瀆,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以及兩項煽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作為罪成,判囚48個月。
案情指被告在2015至2016年間,三度向警察儲蓄互助社申請貸款,獲批44.4萬元,惟他沒申報已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貸款約342萬元。
稱子肝生蟲騙小姨17萬
案情續指被告在2018年9月致電小姨,提到當時他的12歲兒子患肝病,須服用自費藥物,否則會死,又指兒子肝生蟲,須自費買杜蟲藥,後來又說大部分蟲已被殺滅,惟在激光手術殺掉餘下一條蟲之前,須買藥令蟲昏迷,然而蟲不久已擴散至腦部,須採用電療法。被告又告知小姨,該蟲留在腦部時間過長,致腦部出現一個孔,須施手術修補,「否則腦漿會從鼻孔流出」。
案情又指被告聲稱手術成功後要為兒子買保肝藥,又說他和兒子均被診斷患上威爾遜症。小姨共借出16.9萬元,被告只償還了3000元。醫療報告顯示,其子無肝病,被告則有妄想症,曾因與妻口角而過量服藥企圖自殺;被強制入院前,又吩咐兒子到學校天台假裝企跳或被綁架,以向妻索取金錢。
案情續提到被告於2019年9月在網上結識一名誤墮求職騙局的陳姓女子,被告聲稱可為她追回被泄露的個人資料,其間陳披露曾墮入走私黃金騙局,報案後遭黃金公司威脅,被告稱會協助應付,順道提及自己患癌,需錢買標靶藥,誘使陳交出共6.2萬元。
結識時自稱大狀 偷女友11萬首飾
同年11月,被告自稱大律師,在網上結識另一女子並成為情侶,女方將總值11萬元首飾放在夾萬,被告卻稱內有「污糟洁v不得打開,事後女方發現首飾遺失,部分遭被告典當。被告又訛稱女友前夫會與她爭女兒撫養權,已替她支付律師費,要求她清還。被告再指她的銀行戶口有可疑交易,正被警方調查,茼o交出8張提款卡及信用卡,女友後來發現多宗未授權交易,在案中共損失約40萬元。各受害人先後報警,被告前年5月被革職,7月被捕。
【案件編號:DCCC 49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