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文章准呈堂 控方:「立場」是政治平台 指煽動文章涵「非法理念」 刊博客作者「分裂思想」
【明報專訊】「立場新聞」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昨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拒納辯方爭議10篇文章超出半年檢控期限,裁定控方可依賴全部17篇文章提控。控方隨即開案陳辭,指立場新聞「不止是網媒,而是政治平台」,發布的17篇煽動文章涵蓋六大類別(見右圖),包括訪問民主派初選參選人、流亡海外者等,宣揚反政府、倡議外國制裁、攻擊國安法等「非法理念」,並刊登博客作者的「分裂國家思想」及不實指控。
控方邀法庭解讀社會背景
推論發布文章「推波助瀾」
控方又邀請法官運用「司法認知」解讀社會背景,推論各被告特意發布煽動文章以「推波助瀾」,加強當時反政府議題的效力。辯方則質疑控方案情不時申述立場,並非單單引述文章內容。
辯方質疑申述立場 非僅引述文章
被告依次為立場新聞母公司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前總編輯鍾沛權(被捕時52歲)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捕時34歲),同被控一項「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受審。鍾及林否認控罪,首被告則缺席聆訊,控方將傳召全數36名證人作供,昨先傳召警方國安處警員鄧偉權(音譯)解釋截取立場網站的步驟。
反修例後捐款C 「顯同理念者支持」
代表控方的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宣讀開案陳辭時稱,「立場新聞不止是網媒,而是政治平台」,並引述林紹桐出席網媒講座,稱希望立場新聞透過報道,令公眾更理解反修例運動,從而有「共同基礎去討論評價,甚至乎參與呢場運動」。自反修例事件後,首被告的銀行戶口及PayPal戶口接收大量公眾捐款,其中2019年淨收入按年增暴增逾10倍至約8000萬元,入帳次數更增27倍至13.5萬次(見下圖),反映立場新聞獲持相同政治理念者捐款支持。
控方形容國安法頒布後,大規模衝突看似消退,但社會充斥「政治炸彈」,隨時可珣憔F府的管治權威,更有「反中亂港及外部勢力肆意炒作社會事件」,企圖推動巿民作非法抗爭推翻政權,而立場新聞正在此社會背景下發布煽動文章。控方邀請法庭運用「司法認知」及考慮人大在「5.28決定」(有關建立香港維護國安法律制度)中的陳述,評估犯罪意圖。
控方將案中煽動文章分成六類,首類是3篇有關民主派初選參選人的專訪,指文章「肆意介紹他們的非法理念」,而在參選人被捕後,立場新聞仍發布羅冠聰撰寫的網誌,攻擊初選案的司法程序,「為佢]申冤、為佢]戴光環」,顯示本案被告有預謀藉文章煽動他人,宣揚極端反政府的政治意念。
6篇網誌被指抹黑國安法
訪流亡者「包裝人權戰士」
至於6篇分別由陳沛敏、區家麟等撰寫的網誌,控方指涉「抹黑和攻擊國安法」,激起巿民對警方執法和檢控的憎恨,文章「均是穿甲(鑿)附會」、「污蔑國安法」。
另一批文章涉及4名流亡政治人物梁頌恆、許智腄B羅冠聰及張崑陽。控方指相關文章鼓吹港獨,倡議外國制裁,而立場新聞「不單沒有與四人的非法立場切割,反而把四人全部包裝作人權戰士」,稱他們懷荂u內疚感」流亡及繼續對抗極權。
控方又指出,在中大衝突兩周年之日,立場新聞發布專訪,「分明想把冷卻的暴力抗爭重燃」,即使警方去信批評文章失實,文章仍沒下架,繼續發揮其煽動作用。控方又指出,「畏罪潛逃海外」的「12港人」在內地水域被截獲事件被「妖魔化」,炒作為香港及中國政府串謀迫害港人的新聞,此時立場新聞刊登兩篇相關網誌,藉此攻擊香港和內地政府。
控:去年下架審視 知悉或違法
辯:見同行被捕 有責任檢視
控方主張毋須證明被告本人有煽動意圖,僅須證明他們知悉涉案刊物具有煽動意圖,又指立場新聞於去年6月27日發聲明,指將評論文章暫時下架,審視過後可能會重新刊登,反映被告當時知悉文章內容可能違法。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反駁「係傳媒人應有之責、應有之義」,被告眼見當時有其他同行被捕,有責任檢視文章是否合法。
【案件編號:DCCC 265/22】
(立場新聞案)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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