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黎智英 蘋果案6高層擬認勾結 官促盡快排期 涉案3公司准「解封資金」付律師費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港區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昨日在高等法院作案件管理聆訊,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審理。控方在庭上透露,「蘋果日報案」6名被告擬承認「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及「串謀勾結外國」,包括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及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見表)。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則不認罪。擬認罪6人將在審訊完結後判刑。
6人將在審訊完結後判刑
昨日案件管理聆訊涉及4名不認罪的被告,分別為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法官杜麗冰甫開庭表示,早前收到傳媒申請撤銷報道限制,法庭已批准申請。
代表黎智英的大律師譚俊傑表示,審訊預料歷時30日,辯方將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代表。3名法官一度與控辯雙方商討審期,法官李運騰稱大律師一般要優先處理高院案件,且本案涉及嚴重控罪,應盡快排期。譚俊傑及後表示,如果本案排期於今年12月開審,辯方團隊會遷就法庭日誌。
保安局早前凍結3間涉案公司的資產,代表3間公司的大律師郭康麟表示,暫未敲定由哪一名大律師代表出庭,而早前已獲保安局批准提取公司資金支付法律費用,下周或有最終人選。
針對審訊涉及的法律議題,代表控方的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表示,黎智英提出多項議題抗辯,包括國安法第29條的控罪元素,以及煽動罪的憲法爭議。周天行透露,黎智英面對不同案件,涉及共12名被告,除了黎智英及3間公司,餘下8名被告均打算認罪。其中,「12港人」之一李宇軒和陳梓華已在高院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排期至9月16日提訊,至於張劍虹等6人尚未在高院答辯。
周天行表示,「蘋果日報案」擬認罪6人可於本案開審前,由現時3名法官組成的審判庭聽取認罪答辯,審訊完結後始判刑。杜官表示稍後會展開第二次案件管理聆訊,屆時會通知控辯雙方。
3原因不設陪審 包括「涉外」
據了解,律政司今年8月2日向黎智英及涉案3間公司發信,附上律政司長林定國7月30日簽發的證書。林定國在證書中表示,將行使國安法賦予的權力,指示本案毋須設陪審團審訊,原因包括:案件具「涉外因素」;保障陪審員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若審訊有陪審團,或出現妨礙司法公義妥為執行的實際風險。
【案件編號:HCCC51、52、147/21】
明報記者
(港區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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