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映瑜返港 控藏危險藥妨司法
【明報專訊】12名港人前年8月擬從香港偷渡潛逃台灣,途中在內地水域被捕,其中一人喬映瑜因涉組織偷渡罪,在內地被判監兩年,昨日刑滿返港,因涉及上水製造炸彈案等,被警方押送至天水圍警署扣留調查。
警:涉製炸彈案待詢律政司
警方表示,該名35歲女疑犯涉嫌與2020年1月14日旺角一宗製造爆炸品及藏有危險藥物案有關,其後潛離香港。案件由新界北總區刑事部跟進。警方國家安全處亦就其在港涉及的一宗妨礙司法公正案調查。經調查後,警方暫控以一項「藏有危險藥物」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早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至於製造爆炸品案,警方會先索取律政司意見,不排除加控其他罪名。
喬映瑜昨日經深圳灣口岸,由當地執法人員移交至本港警方。載有喬映瑜的七人車昨早11時許抵達天水圍警署,她被黑布蒙頭及鎖上手銬,由兩名探員帶署扣留調查。據了解,警方未收到指示安排喬映瑜隔離檢疫。
廣東海警局前年8月在其管轄海域內查獲一艘涉嫌非法越境的船,海警人員登船後發現12名港人,他們涉嫌干犯「偷越國(邊)境罪」被捕。其中兩人案發時未成年不被起訴,其餘10人在內地被判監7個月至3年,已陸續移送返港,現僅餘鄧棨然仍在內地服刑。
「12港人關注組」昨日在社交平台帖文稱「喬映瑜精神不俗,家屬感謝各界關心」及「鄧棨然料明年返港,弟弟籲一起寫信予棨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