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下月起將申領長者綜援年齡由60歲上調至65歲,引起爭議,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說有關政策早晚需落實,形容現時香港就長者的定義已落後於全世界,「當大家都120歲,60歲的人便是中年」。 羅致光昨日出席商台節目時說,各地都對延遲退休年齡有廣泛討論,計劃陸續由65歲延遲至68歲,故香港已落後於國際大趨勢,「所以我無論講任何事,65歲差不多是一個起點的討論」。 指綜援60歲門檻 1970年代訂立 他接受有線新聞訪問表示,申請長者綜援60歲的門檻是1970年代初訂立,已過了40多年,而台灣、新加坡等地領取相關福利的年齡高於香港,香港現時才改已經遲,「這是遲或早的問題,當大家都(活到)120歲時,一個60歲的人只是(其壽命)的一半。我們以前還說七十古來稀,今日大家都不說這句話了」。他說:「關於長者的定義,我相信會不斷延後。」 台星福利政策 門檻65歲 翻查台灣及新加坡情G,針對長者的福利政策都是以65歲作門檻。以台灣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為例,申請人須年滿65歲,當局每月發放的津貼是以家庭人均收入及地區消費支出作基準,以高雄市為例,低收入長者每月可獲發7463台幣(約1866港元)。 新加坡設有長者支援計劃(Silver Support Scheme),針對65歲或以上長者,每月發放金額以其居住的組屋類型作基準,至少每3個月可獲發300坡幣(約1737港元)。 星政府亦關顧喪失工作能力的人,設有ComCare Long-Term Assistance計劃,因年老、疾病、殘障而永久不能工作的人,每月可獲發500坡幣(約2896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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