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特首曾蔭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被判囚20個月,上訴庭其後改判囚12個月,今日刑滿。他一直在赤柱監獄服刑,惟上周五(11日)晚上因身體不適,被送往瑪麗醫院J9羈留病房留醫。據悉,他今日上午會直接從醫院「出獄」。 一般而言,囚犯刑滿出獄當日,所屬懲教院所的一至兩名主管級人員會與其見面,檢視過去有否投訴紀錄、刑期是否準確等。上述釋放囚犯程序並非指定在院所內執行,若有囚犯住院,而刑期屆滿,懲教人員會到醫院替其辦理手續;據了解,曾蔭權出獄安排將如一般在囚者,不會有特別,料今日早上辦理手續後可離開醫院獲釋。由於前特首會獲安排G4(警方要員保護組)保護,相關安排在其出獄後繼續。 74歲的曾蔭權,2017年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他就定罪、判刑及訟費提出上訴,上訴庭駁回其定罪上訴,但認為量刑起點過高,批准減刑至12個月,另訟費獲減至100萬元。曾蔭權自前年首次被還押開始,三度因身體不適被送往羈留病房,今次不適入院後翌日,香港天主教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到醫院探望,並說曾蔭權當日精神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