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律政司長鄭若驊昨午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表示,過去一年律政司捍衛法治不遺餘力,又強調《中國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無論在法律上或事實上均毋庸爭議。她又提到,香港持續發展的普通法是「香港的普通法」,如英案例不合港可不採用。 持續發展「香港的」普通法 英案例如不合港可不採用 鄭若驊表示,香港憲制秩序的一個根本要點有時會被忽略,就是香港憲制是建基於《中國憲法》和《基本法》,形容兩者共同構成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這一點無論在法律上或事實上均毋庸爭議」。 她表示,在《基本法》第8條保障下,香港保留並持續發展普通法,「值得一提的是,這堜珓的普通法是香港的普通法」,又引用非常任法官苗禮治勳爵在其中一宗案件指:「本港的法官必須發展香港的普通法,以切合香港的情G。普通法不再是一套劃一的法律,而在各個普通法司法管轄區都可有不同的演化,這是廣為認同的……(終審法院)將繼續尊重和參考英國法院裁決,但終審法院如認為這些裁決理據欠妥,或有違原則,或不適合香港情G,又或終審法院認為香港法律應循不同的路線發展,便會拒絕採納這些裁決」。鄭又形容普通法能因時制宜,因應社會、文化和經濟結構發展出適合的法律體系。 她說有些人僅因裁決結果不合心意,便無理肆意抨擊,甚至惡意中傷某些法官,形容相關言行不能容忍,如證據充分和情G合適,定當採取法律行動應對,又認為仔細閱讀和正確理解判案書內容,往往能消除不必要的誤解。 ■鄭若驊致辭全文 http://code.mingpao.com?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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