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女西醫林思允(圖)被指在2011年向病人介紹血小板豐富血漿療法(PRP)時,誇大和誤導功效,以及進行療程前未獲病人同意,被控兩項專業失德。經過早前兩次紀律研訊後,醫務委員會昨裁定林思允兩項專業失德罪成,判停牌3個月,即繼2013年後她再次因失德被停牌。 案情指出,涉事病人周小姐原打算接受微針治療,林思允向事主稱接受PRP療程最快可一天後康復,療效較其他顯著。 醫委會裁決時表示,呈堂醫學研究顯示PRP療程比微針治療暗瘡印效果較好,但研究樣本只有12名病人,不足以證明功效,加上林的療法細節與研究不同,認為其說法誇大及失實。 醫委會對林曾為約40名病人做PRP療程,表示極大關注,又批評她在聆訊過程中沒有認罪,故裁定被告停牌3個月。辯方律師求情時說,被告得知DR醫學美容事故後,已即時停止施行PRP療法,聆訊亦令其聲譽受損,多次不堪壓力崩潰。 翻查紀錄,林思允2013年10月因在雜誌廣告冒認皮膚科專科醫生,並以「皮膚碩士醫生」之名出版美容書,誤導公眾,6項失德罪成,被判停牌3個月、緩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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