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珠澳大橋主橋工程超資近百億元(人民幣,下同),港府昨日公布三地政府將要承擔當中46億元,香港承擔20億元(約23.58億港元),約佔43%。港府表示,超支金額攤分比例時按照項目立項時三地政府訂立的原則處理,但有立法會議員質疑按此比例攤分超支金額,並不合理。
港料1200億埋單
港珠澳大橋港方要承擔的費用,包括大橋主體工程部分費用,以及香港接駁道路及配套工程費,在主橋超支後,港方要為整項工程支付近1200億港元。
運輸及房屋局昨晚發出新聞稿,指根據國家交通運輸部的批覆,港珠澳大橋主橋的最新核准預算為約480.68億元,即主橋超支約99.5億元(約117.31億港元),當中53.5億元由港珠澳大橋管理局向銀行借貸,三地政府則承擔餘下46億元。根據主橋立項時所訂立的原則,香港需承擔的金額約為20億元(即約23.6億港元)。另外,根據中通社報道,澳門將承擔5.9億元(約6.96億港元),即內地需要承擔約20.1億元(約23.7億港元)。
粵承擔23億 澳6.9億
運房局指出,主橋項目自動工以來受外海建設條件複雜、施工技術難度大、人工與材料漲價、設計與施工方案調整等影響,造成建設成本增加,政府稍後會向立法會匯報香港所需的確實金額及相關安排,並尋求立法會撥款。
三地政府在2008年公布融資方案,原定造價370億元的主橋工程,除了200多億元以借貸和發債等方式融資,其餘157.3億元由三地政府共同承擔,其中香港負責67.5億元,佔42.9%。今次超資金額的攤分方式,亦大致按照當年三地的出資比例計算。
田北辰質疑按10年前比例分攤不合理
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稱,當年三地計算出資比例時,為三地居民設定一個時間成本,再乘以各地居民可節省的時間及預測車流量,以計算各地的效益比例。按照當時的計算方法,港人時間成本為每小時50元,內地人16元,澳門人27元。田北辰質疑:「這個計算方法是10年前的情G,現在香港與內地人工成本差距已大幅收窄,要攤分超支金額,理應按照最新情G來計算。」
林卓廷:肉隨砧板上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形容現時情G有如「肉隨砧板上」,會要求政府交代超支是否因當初低估建造難度,抑或涉及人為因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