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港有16間社福機構經營38間自願住院戒毒治療及康復中心(戒毒中心),其中7間機構提供女性宿位。本報逐一聯絡相關機構,發現獲社署資助的戒毒中心未能供戒毒媽媽攜幼兒入住。社聯建議設立專門給母親及嬰幼兒入住的戒毒院舍,以家庭宿位形式讓有心住院戒毒的媽媽免受骨肉分離之苦。 社聯倡增設家庭宿位 該7間提供女性宿位的機構,只有自資的聖士提芬會及基督教正生會表示曾讓戒毒媽媽攜幼兒入住,媽媽需接受院內簡樸設施,以及沒陪月員或相關醫護人員支援。聖士提芬會外展隊顧問張應權認為,生產後18個月內,母子都不應分開,該會會盡力協助,惟院內職員均為義工,難擴展服務。 有人不捨孩子中途走 自資機構基督教互愛中心未能讓幼兒入住,總幹事雷子健昐未來增設相關配套,「近日接獲兩個案,入住的媽媽需跟幼子分開,因不捨孩子而中途離開,其中一個住宿時每次看到孩子相片都會哭」。 其他社署資助機構均因院舍環境及人手限制,未曾讓媽媽跟幼子同住。不過,獲資助的香港戒毒會,總幹事譚紫樺指出,若政府增資源讓機構改善設施及增聘專業人員等,同意初生孩兒入住戒毒宿舍安排,但要權衡兒童居住於戒毒院舍的福利及發展需要。該機構由去年9月今,共有11名戒毒孕婦或產婦入住,可安排幼子到院舍享親子活動,但不可入住宿位。譚亦建議改善兒童住宿服務不足問題。 社署:服務為助吸毒者康復 社會福利署發言人表示,現時戒毒中心無提供吸毒人士跟子女同住的住宿措施。社署解釋,吸毒人士於戒毒中心內每天接受集體起居生活訓練及康復服務,中心服務設計及設施等均按此規劃,故現時中心並無提供吸毒人士跟子女同住的住宿措施。 發言人又指出,服務提供者若增設相關宿位,須同時顧及對該吸毒者專注戒毒康復的影響、同住吸毒者權益、入住嬰孩成長及須符合相關法例,除吸毒人士亦可考慮接受社區戒毒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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