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帳目委員會昨日公開聆訊,討論審計報告批評政府對慈善機構的監察不善。報告指出,華人廟宇委員會委託8間機構代管廟宇,但有機構因土地擁有權爭議及拒絕增加自資維修廟宇等條件,自2006年至今逾10年沒與委員會簽協議。民政事務局長劉江華昨於聆訊中,表示離島區民政事務總署持續與相關機構磋商;惟審計署指該局提供文件列明沒接觸。兩部門說法現「羅生門」,帳委會要求雙方提供相關文件,下次會議再討論。 民政局稱有跟進 審計稱無 華人廟宇委員會為民政事務局轄下的法定組織,並由民政事務局長任主席。劉江華昨表示,逾10年沒更新協議「不理想」,惟堅稱委員會有跟進。他稱離島區民政事務總署今年3月與該機構接觸後,曾電郵華人廟宇委員會秘書處,交代磋商內容;委員會過往的會議紀錄亦顯示有討論。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質疑其說法與審計署矛盾。審計署代表表示,其中一份民政事務局文件顯示,自2006年9月與鄉委會見面後,秘書處截至去年7月期間再沒與對方洽商。 本報對照代管廟宇機構名單,東涌及長洲鄉事委員會符合兩個部門提及的條件。長洲鄉事委員會執委會成員林潔聲表示,該會一直有與華廟簽協議。本報至截稿前未能聯絡東涌鄉事委員會。 警允覆檢社團資格常規化 另外,審計報告披露,警務處沒有積極覆檢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的資格。警務處長盧偉聰昨於聆訊上承認沒有定期覆檢,要視乎人手及工作量,但他同意將覆檢常規化。盧表示,目前有1名警員及5名文職人員,平均每年處理9000至1萬宗社團註冊申請,他認為人手足夠,因社團申請只要求申請人提交社團宗旨、名稱、幹事的個人資料及會址,確認其屬合法社團後,便沒其他工作。 9慈善機構欠交申報表6年 報告另披露,註冊為擔保有限公司的慈善機構合共沒有提交1237份2011至2016年周年申報表,其中9間欠交報表6年。公司註冊處長鍾麗玲表示,該處管理134萬間公司,當中13%欠交周年申報表,對比海外經驗已算不俗。她稱新《公司條例》實施後,倘擔保公司欠交報表,其註冊費會遞增,鼓勵公司準時遞交。另外,部分欠交報表的公司已被檢控或剔除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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