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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認收「茶錢」發聘書 柏寧前總廚勢判囚

【明報專訊】柏寧酒店前中菜部總廚9年來向兩下屬索取「茶錢」共逾20萬元,令他們獲得酒店工作,甚至縱容對方拙劣的工作表現。前中菜總廚及其中一名下屬昨分別承認受賄及行賄罪,還押候判,法官明言判監是不二之選。

柏寧酒店前中菜部總廚曾鴻德(58歲)及前助理總廚陳其昌(57歲),分別承認6項受賄罪及4項賄賂罪,而另一被告、前部門主廚施雄偉(50歲)決定更換代表律師,暫准保釋,案件押後至今日再訊。

9年收20萬 財困要求下屬申貸款

控方案情指次被告陳其昌在2006年上半年出席酒店面試,首被告曾鴻德要求陳每月向他提供3000元「茶錢」,便可任職月薪逾2.4萬元、且有優厚年終獎金的助理中菜總廚,陳同意。至2008年,曾鴻德因財困,要求陳替他申請5萬元貸款,以償還貸款方式代替「茶錢」。2013年及2015年,陳又同意從近11萬元的年終獎金中,給曾3萬元以代替「茶錢」,但陳於2015年3月被酒店辭退。陳在酒店工作9年間,向曾提供賄款逾18.2萬元。

縱容下屬表現拙劣

曾鴻德及陳其昌警誡下承認犯案,曾稱因收了「茶錢」,對陳的拙劣工作表現視而不見,而陳亦承認酒店福利非常吸引,想保住工作,又希望曾不要查找其工作錯失,才會賄賂對方。

另外,曾於2012年以同樣方式令第3被告施雄偉取得月薪逾2萬元的部門主廚職位,代價是每月1000元「茶錢」,直至2014年4月底施辭職離開時,賄款共有2萬元。

【案件編號:DCCC8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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