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香港前任行政長官曾蔭權前往廉政公署總部接受調查,隨即遭正式起訴,並於同日下午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出庭,獲准以十萬港幣簽保。現年70歲,涉嫌貪污的曾蔭權遭廉政公署控以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若兩罪成立,最高可判14年徒刑創下香港首位特首遭起訴的紀錄,同時亦將成為港史上面臨刑事審判的最高階官員。 根據廉政公署的聲明,曾蔭權被控擔任特首期間,未向最高行政機構、由特首主持的行政會議申報或揭露他與商界的利益。兩項遭起訴罪行均涉及曾蔭權規劃當作退休住宅的深圳東海花園。 曾蔭權首度出庭後強調清白,表示過去三年來一直協助廉署人員的調查,並指自己「問心無愧」。陪伴在旁的太太鮑笑薇說丈夫「絕對是一個正直、忠誠的人」。兩項控罪分別涉及兩個案,首宗為2010年11月至12年1月期間,曾蔭權在行政會議商討、批准「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多項申請案時,隱瞞他曾與雄濤大股東、地產商黃楚標商議承租深圳東海花園住宅,以及曾向香港東海聯合集團公司支付80萬人民幣。另一項控罪則涉及曾蔭權於年2010年12月至11年7月期間,建議授勳予建築師何周禮,隱瞞何曾獲聘負責為曾擔任深圳東海花園住宅的室內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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