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訓練時數騙津41萬 水球港隊領隊認欺詐
【明報專訊】水球港隊前領隊古汝發擔任領隊期間,虛報水球運動員訓練紀錄,詐騙香港體育學院發放逾41萬元政府津貼,早前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案情提及,被告向運動員實行「非官方」計劃,要求未達指定訓練時數的人將政府津貼私下退還被告。辯方求情稱,被告無中飽私囊,涉款被存入水球隊的聯名銀行戶口,用作水球隊開支及出外競賽。法官押後至3月7日判刑,以待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古汝發(現年62歲,圖,楊志權攝)案發時為泳總水球委員會義務秘書暨水球港隊領隊。案情顯示,2018年1月,民政事務局推出項目津貼本港隊際運動,倘被推薦的運動員每月訓練出席率達八成,可獲體院發放每月訓練津貼4000元。
改33選手紀錄 促未達標者「退錢」
案發時,古汝發向水球運動員介紹「非官方」計劃,即運動員須達八成訓練出席率才能全數保留津貼,低於八成者須按比例退還津貼予古,涉款將被存入一個聯名銀行戶口,用於水球隊開支及發展。2018至2021年間,古捏改水球運動員的訓練時數均達八成,詐騙體院向33名水球運動員發放津貼共逾41萬元。
辯方稱推廣水球用 隊員撰求情信
辯方求情稱,被告退休前經營印刷廠生意,過往熱中香港水球運動發展。被告撰寫的求情信提及,他過往六度以運動員及工作人員的身分,代表港隊參與亞運水球,2010年後改以領隊身分帶領水球隊;被告由1990年代起香港水球處於無人問津之時協助發展,至今香港水球有一定組織,他有份促成香港女子水球隊成立。泳總會長王敏超及男女子水球港隊成員均撰信為他求情。
辯方又稱,被告犯案不為私利,涉案戶口由被告與男女子水球港隊的兩名隊長聯名持有,涉款用於推廣水球,曾花約5萬元用於支付隊員參賽費用;被告有悔意,知道使用了錯誤方案推廣水球,願向政府償還涉款,冀法庭判予社會服務令或緩刑。
【案件編號:DCCC 424/24】